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养殖业以散养为主,即使有规模化养殖,大都是临时性简易设施,用地矛盾并不突出。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养殖规模增大,附属设施增多,对养殖业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解决规模养殖用地问题,切实稳定生猪市场价格。两部出台了《通知》。
《通知》从规划、计划上、用地分类管理等方面给予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更大的保障力度。同时,这些政策面向整个畜禽养殖业,体现了用地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前瞻性。《通知》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上,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