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在猪肉一再涨价的时代背景下,东莞市提出禁止养猪,自然引起地震般的轰动。不过,站在东莞市的角度看,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如意算盘打得实在是精。因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确实不划算。养猪的最大后果是污染严重,而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建污水处理厂并不合算。一头猪纯赚的钱还不如污水处理费。
当然,禁止养猪并不等于市民没猪肉吃。从外地调入即可。帐算得是没错,可东莞市却恰恰忽视了一点,即缺乏民意。禁止养猪事先没有经过民意调查,更没有取得民众的支持。因为缺乏民意,因为缺乏民生,在逻辑上也就显得漏洞百出了。
东莞市是工业城市,要说污染之首,再怎么排也不可能排到养猪。而如果以污染的严重程度来禁止的话,养猪无论如何是排不到的。那些污染严重的工业要先被禁止。可东莞市显然是舍不得的。毕竟经济的发展是要靠他们的。再说,污染原因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
更为荒唐的是, 东莞市可以这样算计,那其它城市同样可以这样算计,那我们如何能够吃到猪肉?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而东莞市的做法是有意违犯规定的,到底是为了环境,或是为更好的垄断,我们现在尚无法判断,但不管怎么样,对民众,特别是对那些养猪户是相当不利的。
养猪造成的污染并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要政府的管理力度大些。自然会得到有效处理。而一禁了之,是种懒政。而养猪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事情。涉及到民生的问题,在算法上不是以合算为标准,而是以是否方便民众为标准,是否损害到民众的利益为标准。只要对民众有利的民生工程,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政府是不能以算计来对待民众的民生问题的。
“禁止养猪”是缺乏民意的算计,不是政府所应该有的行为。还是顺从民意停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