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择合适的剂量和疗程。抗菌兽药在使用时,一定要选择好所用的剂量和适宜的疗程。一般开始治疗时可选用较大剂量,使血液药浓度达到较高程度后,再根据病情酌减剂量。药物的疗程可视疾病类型和患畜病况而定。急性感染的病例其疗程不宜过长,可在感染控制后3天左右停药。对于一些慢性感染的则应适当延长疗程,以巩固疗效。否则盲目加大使用剂量会造成药物和经济上的损失,还可使患畜产生不良反应。若用量不足或疗程过短,则起不到治疗作用而使细菌产生耐药性。
(3)联合应用抗菌兽药可发生协同、累加或拮抗作用。联合用药如果选择得好即可获得协同和累加作用,以提高疗效,减少抗菌药物用量,减小毒性反应;如果选择得不好则可能出现拮抗作用。所以联合应用应选择最佳的药物联合。一般情况下应用两种抗菌兽药联合应用,特殊情况下选三种或三种以上的药物联合应用。但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配伍禁忌:
①在输液中,有些药物混合后常出现混浊、变色、沉淀及降低抗菌活性。如青霉素G不宜与四环素类、氨基甙类、多粘菌素E、两性霉素B、磺胺药钠盐及碳酸氢钠、氨基酸、维生素C、去甲肾上腺素、氯丙嗪等联合静脉注射。
②四环素类与多种药物都有配伍禁忌,适宜单独静脉注射给药。不宜与含铁、钙、铝、镁、锡等药物或饲料同服,因可形成不易溶解的复合体而影响吸收;也不宜与碳酸氢钠同服,因后者可使PH值升高而降低其溶解度。
③两种药物合用时,可引起毒性加剧。如氨基甙类与头孢菌素类联合,可引起急性肾小管坏死;庆大霉素与速尿合用,会增强耳毒性等。
(4)要有明确的临床指征,避免滥用抗菌兽药。根据临床的诊断、患畜的全身状况及感染的轻重选择合适的抗菌兽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诊断为病毒病或已被病毒感染者不宜应用,因为一般抗菌兽药特别是抗生素都无抗病毒作用。
②患畜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应用,因使用后可使病原微生物不易被检出,使临床表现不典型而影响正确诊断或延误及时治疗。
③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防止发生过敏反应或引起耐药菌产生。
(5)如发生过敏反应等意外情况,应沉着冷静,选用适合的药物来解救。
摘自:《黑龙江畜牧兽医》
辽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