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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农组织正在制定统一的《FAO水产养殖认证指南》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5-08  
     5月6日,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水产养殖中心(NACA)、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CAFS)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管理部共同主办的“FAO水产养殖认证指南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为期3天的研讨会将重点征求中国在水产养殖认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FAO水产养殖认证指南》的终稿。

    在开幕式上,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处主任Victoria Sekitaleko女士、亚太地区水产养殖中心总干事Sena De Silva先生、中国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柳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卓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显良分别致辞。

    中国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柳正在致辞时首先对FAO在制定这一准则时广泛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表示赞赏,对FAO选择中国作为听取意见的一站表示感谢。他建议,与会专家要把握好这次FAO水产养殖认证准则研讨会的难得机会,进一步研究规范世界水产养殖认证工作的准则,使这一准则能在道义上切实规范目前大量出现的认证机制,特别是所谓的私人标准,从而防止不公正的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要研究处理好与出口产品质量检验的关系,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产,保证水产品贸易更畅通、使国际水产品市场更活跃;要充分考虑水产养殖户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养殖企业的利益,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这一准则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使这一准则被FAO成员广泛接受。柳正最后表示,中国会以负责任的精神,充分表达意见,使FAO的专家能够在听取了中国有关方面的意见后草拟出更为平衡、更能反映各方意见的准则草案,为推动世界水产养殖业发展和水产品贸易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为建立全球化的水产养殖生产和认证准则,实现不同认证种类间的协调和互认,FAO正在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准则》(CCRF)框架内统一的《FAO水产养殖认证指南》,以其作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开展水产养殖认证的参考。

    举办此次研讨会将有助于更直接、有效地将我国行政管理部门、技术专家、生产者等相关方面意见反映给FAO,促使《指南》有利于各国行业管理、认证管理及生产单位使用,保证《指南》的公正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各国在水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利益。会后,FAO将根据此次研讨交流结果修改《指南》,形成终稿,并于今年10月提交到在智利巴拉斯港举行的联合国粮农组织渔业委员会水产养殖分委会上,进行讨论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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