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6月24日消息称:2004年,针对中国禽流感疫情高发的情况,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农业部等部门编制了《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规划》针对动物防疫体系的薄弱环节,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
一是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项目。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二是基层动物防疫设施项目。重点建设和完善全国1825个县级和新疆兵团、农垦系统农场动物防疫站(含动物疫情测报及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18700个乡镇兽医站、490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和250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三是检疫监督设施项目。重点建设和完善省、县、乡镇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站),其中乡镇检疫监督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兽医站一并考虑,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
四是兽药质量及残留监控设施项目。重点建设完善国家级和区域性兽药质量评价及残留监控机构,以及省级兽药质量监察所,完善出入境药物残留监控设施。
五是国家动物防疫技术支撑项目。重点建设和完善国家级和区域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兽医微生物中心、病原库、疫苗抗原储备库等。
六是兽用生物制品生产项目。重点扶持17家疫苗生产企业进行GMP改造。
截至2008年,纳入规划范围的所有中央、省级、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全国50%的乡镇兽医站均已安排投资,累计完成投资7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9.8亿元,地方投资25亿元。通过规划实施,中国动物防疫体系逐步完善,对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除小反刍兽疫仅在个别地区实施免疫外,全国其他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省、县、乡疫情监测和报告体系逐步健全,省、市、县各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系统逐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重大动物疫情明显下降,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起数和疫点数明显下降。
二是检疫监督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04年以来,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检疫动物200亿头(只),检疫动物产品26亿吨,检出不合格动物8000万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7万吨,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三是兽药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兽药质量监管和残留监控工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兽药生产企业和使用环节监控得到加强,兽药经营秩序逐步规范,中国兽药质量稳步提高,兽药残留超标率显著降低。2007年,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下降为0.5%,比2002年的5.6%下降了5个百分点。
四是科技支撑体系得到加强。已初步形成兽医实验室网络体系,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和诊断实验室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在禽流感、亚洲I型口蹄疫、猪链球菌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