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5日,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7月17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徐息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在一些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是否可行?会不会因此影响当地群众的肉食消费需要?
对此问题徐息和介绍说,以企业化的方式搞生猪定点屠宰是针对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但是对于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比如方圆数百里的人为了一两头猪到这里搞定点屠宰,肯定会影响到养殖户的经济利益,也会影响到老百姓吃肉的问题。所以搞生猪定点企业只适用于我国大多数地区。
徐息和说,在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为了满足当地的肉食品消费需求,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设置小型屠宰场点,这样有效保证了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的肉食品消费需求。对自宰自食的,明确规定,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情况,不适用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