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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鸭国家标准通过初审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8-05
近日,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宽维率专家评审组,对高邮鸭国家级标准进行初审。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少华参加会议。 高邮鸭是全国三大鸭种之一,是扬州市人民经过长期选育和自然环境共同造就的地方优良品种资源,距今已有1千多年历史。2002年高邮鸭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同年10月被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现更名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今年初,高邮鸭蛋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证明商标”,与“贵州茅台”、“西湖龙井”齐名。 为保护高邮鸭品种资源,帮助养殖户鉴别、选购高邮鸭,推动标准化示范区工作,进一步扩大和发展高邮鸭知名度。我市向国家、省、市申请了高邮鸭国家级标准编制的要求,并获得批准。为此,我市专门成立了高邮鸭国家标准起草小组,负责高邮鸭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经过查阅大量资料,对高邮鸭研究所的长期饲养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并走访了大量的养殖户,拿出了高邮鸭国家级标准初稿并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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