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志卿)昨天,国家发改委透露,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印发国家发改委“三定”方案。新的“三定”方案对国家发改委的职责作出调整,明确规定发改委将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关键词:撤并部门
专设应对气候变化司
在新的机构设置下,发改委调整至28个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29名。其中,原工业司、中小企业司、产业政策司划到工信部,新设产业协调司。另外,方案专设应对气候变化司,原经济运行局改组为经济运行协调司;原能源局升级为国家能源局。
关键词:减少职能
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国家发改委将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其中,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能源局。具体包括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等。
同时,将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此外,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关键词:主要职责
集中精力抓宏观调控
根据“三定”方案,调整后的国家发改委将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据此,国家发改委工作重点调整为: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
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等。
此外,“三定”规定,将原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和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