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称,在WTO指导下的两轮会谈未能解决争端后,加方已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起正式请求。WTO将通过准司法程序解决此案,专家小组做出裁决一般需要9个月时间。
争端主要针对肉类标签法,又称原产国标签法。该法规定,在美国超市出售的肉类及其他食品应当附有食品原产国标签。除此之外,奥巴马政府还要求美国肉类包装行业采取法律规定之外的一些附加的自愿措施,如加工肉类应附有标签。
国际贸易事务律师认为,标签法规定使得加拿大产品处于竞争劣势,与全球贸易规则相违背,因此案件对于加方较为明朗。由于法律附加规定,美国肉类包装商也不愿意进口加拿大牲畜。
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部长戴国卫(Stockwell Day)在发言中表示,美国原产国标签法所规定的义务极为繁重,严重损害加方猪牛肉在美国市场的公平竞争。对此,加方只能请求WTO设立专家小组。这也表明了加方解决问题与维护国内肉类生产者利益的不懈努力。
美国农业部部长维尔萨克(Tom Vilsack)与美国贸易代表柯克(Ron Kirk)发表联合声明维护这项法律,“我们相信,原产国标签法的实施正是以与WTO承诺相符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信息。”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