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表示,其已向美国表示了该项法案对“加拿大家畜和肉类产业”的影响的关注。随后,墨西哥提出了类似申请。其在诉求中表示,美国相关政策中规定的要求公司追踪和通报肉类和其他农产品在主要生产环节(包括零售环节)的原产国是一种“歧视性”的做法,是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牛和牛肉制品的歧视,增加了出口商、进口商以及加工的成本,美国公司为了规避该项法案,干脆就采取了不进口牛肉和猪肉的做法。
据法新社报道,2009年11月19日,世贸组织表示,对加拿大和墨西哥诉美国食品原产地标签法案争端成立专家组,案件进入专家组工作程序。尽管加拿大和墨西哥是分别就该事项提起的争端解决申请,但争端解决机构将对其进行合并调查,并作出合并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