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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除食品类商品价格干预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0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液化石油气不在其列

    国家发改委称,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录中,除上述食品类商品外,还包括液化石油气和视地方情况而定的“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但是目前发改委尚未宣布将取消对于液化石油气的临时价格干预,地方取消价格干预的具体措施也尚未出台。

    防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根据发改委同时下发的通知,地方价格部门应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同时,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以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等。

    政策解读

    为什么选择现在出炉?

    农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滑

    针对国家发改委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济学家、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梁小民昨日向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当前时机,是因为“通胀压力已经基本过去,即使食品价格出现小量反弹,也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太大压力”,而从秋收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农产品供应也基本可以维持充足。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也表示,放松对肉、蛋、粮食等产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是因为目前这些产品的价格已有了大幅下滑,没有必要再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为什么不包括液化气?

    成品油定价机制期待出炉

    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干预,清华大学教授梁小民认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确定如何改革,“油和气密不可分,等到成品油定价机制确定了,再把这个放开比较有利于社会稳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主要是燕山石化,由燕山石化向北京液化气公司提供气源再统一对外销售。目前,北京市液化气公司的议价液化气价格为98元/瓶,平价气为40元/瓶。

    11月中旬,北京市液化气公司副总经理杜军曾表示,由于燕山石化供应给该公司的液化气已经从每吨最高时的近7000元下降到现在的4000余元,市液化气公司正在考虑将98元/瓶的议价气价格进行调整。他还表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纳入议事日程,但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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