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集中免疫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2010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狂犬病力争做到全面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同时,要根据本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适当增加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抓好新城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二要严格落实责任。三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疫苗配套资金、防疫物资购置等经费,确保春防工作顺利进行。四要加强物资调配和管理。五要及时组建基层防疫队伍,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六要继续按照“定点联系、分片包干”的方式,对辖区内春防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七要积极开展免疫抗体监测。
加强监测和应急管理
各地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全面开展监测工作。要加强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坚决消除疫情隐患。二要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要把临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血清学、病原学监测有机结合,要把监测工作和防疫工作有机结合,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科学指导防疫工作开展。三要加强疫情追踪溯源。对监测出的阳性动物,除按规定采取隔离、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外,还要认真追溯疫病来源,进行有针对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准确判断疫病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四要加强应急值守。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一是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做到了产地检疫到场到点、屠宰检疫全程同步,力争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二是加强畜禽市场交易和跨省调运防疫监管。三是加强养殖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即将出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严格进行防疫条件审核,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换证和发证准备工作,继续实行定人定点督导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消毒、免疫等防疫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养殖、防疫档案记录。四是加强公路监督执法。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充分发挥其防疫堵源、把关守隘的作用,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会议还就全力保障世博会和亚运会期间动物卫生安全、深入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动物防疫项目建设、加强兽药行业监管等作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