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清洁生产行动,努力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各设区市与第一批需达标排放的425家养殖场全部签订了责任书,向社会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截止到2010年1月底,共有298家养殖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粪污治理改造,占到第一批需达标养殖场的70.12%,有89家养殖场准备开工进行粪污治理改造。其中,宜春、赣州两市清洁生产行动推进较快,已有超过半数的养殖场完成粪污治理改造;九江、萍乡、新余等市加快了改造步伐,确保畜禽清洁生产行动任务按期完成;其余各市也在抓紧组织实施粪污治理,保证畜禽生产行动顺利开展。
根据《爱我美好家园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要求,到2010年6月30日前,全省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户、原种猪场、一级种猪繁殖场,五河一湖流域和东江源头的年出栏5000头以上猪场,共425家养殖场需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畜禽养殖场户用水量及污水、废渣、臭气等污染物排放需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