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中指出,上海市和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狂犬病免疫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犬只狂犬病防治档案。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狂犬病免疫义务,并取得饲养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狂犬病免疫点实施免疫接种后,应当出具狂犬病免疫证明,并作相应的信息记录。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具体收费标准由上海市物价部门会同兽医主管部门核定。
据悉,上海市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四种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并不断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和疫情监测工作。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孙雷表示,狂犬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发病后死亡率高达100%。狂犬病尚不属于国家层面规定的强制免疫接种。目前上海市饲养的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比例仍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