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联合市环保局、发改局制定了《浏阳市生猪养殖业发展规划》,要求全市生猪养殖场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达到“零排放”标准。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易华堂介绍,目前全市有35个乡镇街道推广应用“零排放”养猪技术,已推广应用“零排放”养猪技术的养猪场(户)有360家,面积达20万平方米,已基本完成治理任务的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70个,正在改造的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55个。
今年除了严把生猪养殖项目准入关外,畜牧水产局还加大了执法力度,凡是不积极治理污染或严重超标排污的生猪养殖场(户),有关部门将全面足额开征排污费。同时,将依法关闭一批2009年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但仍没有进行治理的养殖场(户),对违反规定擅自新建养殖场和不能达标排放的等一切违法行为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