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农业局副局长刘亚清介绍,3个专项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动,从5月1日起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所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不得经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行动,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和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解决产地检疫率不高问题,严格检疫监督执法,确保动物养殖业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向管理相对人广泛进行动物检疫监督政策宣传,促进其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行动,2012年3月1日前,完成对所有企业单位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查。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针对近年来“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对本市奶牛养殖业造成的危害,实施奶牛两病净化项目,已被农业部列入国家试点,各相关区县落实好奶牛养殖登记和奶牛电子标志的配带、奶牛布鲁氏菌病采样送检和结核病检测、奶牛调运检疫审批和监管及奶牛布鲁氏菌病新疫苗的免疫4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