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精神,为规范全省兽药经营企业管理,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以适应建设畜牧强省的需要,保障动物用药安全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研究,认真落实,为推进行动顺利开展及时出台了新的举措。
主要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吉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吉林省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吉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纪律》、《吉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六项规章。各项规章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规范兽药经营活动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措施,十分利于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操作执行。
目前,这六项规章已经印发全省各地执行,并通过吉林现代牧业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省、市、县三级畜牧业管理部门,正在按照规定要求,逐项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