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医发〔2010〕21号
关于吉林和山西两省达到马传贫
消灭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根据《关于印发马传染性贫血等疫病防治规划及考核标准和验收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45 号)文件的规定,我部考核组先后于2009年10月和12月对吉林、山西两省马传贫防控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经考核,吉林和山西两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马传贫防控工作,防治措施有力,提供材料齐全、数据翔实可靠。吉林省自 2009年10月起已达到马传贫消灭标准,山西省自 2009年12月起已达到马传贫消灭标准。
请上述达标省份继续做好马传贫监测工作, 巩固 已取得的防控成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