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厅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水产养殖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研究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两部门在专项整治中以各自执法权属为基础,通过生产、销售与使用的延展管理,强化区间环节对接监管,实现水产用兽药从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全程无缝管理,弥合此前监管工作中由于执法权属管理机制造成的薄弱部位。通过两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实现养殖用兽药全程监控,空间可追溯,保障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监督。
两厅局联合制订的百日水产养殖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在内容上突出水产养殖用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生产假省兽药、所产产品的标签使用说明是否规范、是否按兽药GMP标准组织生产;水产养殖用兽药经济单位是否经营违禁和假劣兽药、所售药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规范、随机抽检的产品合格情况等;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单位是否有违禁药物、人用药品及原料药,是否有药物使用记录等。方法是企业自查自纠、市县联合检查、省厅局重点督查等,各市、县渔业与畜牧兽药有关监管部门,将按照权属职责采取先分段、后联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整改落实。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对政府部门间联合执法监管的有益探索,对切实解决生产、销售违禁水产养殖兽药无法延伸查处和使用违禁水产养殖兽药无法源头追溯等管理死角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