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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鱼类可捕标准征集各界意见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6-22  
     6月8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海洋经济鱼类可捕标准听证活动,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参加活动并讲话。各省、市、自治区渔业行政管理和执法单位的代表,各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还有中介组织和渔民代表参加了活动。

    此次听证的标准是《重要渔业资源品种可捕规格第一部分:海洋经济鱼类》,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从标准内容以及标准宣传、贯彻、实施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专家集中研究了标准内容,审议了渔业资源领域相关标准。

    陈毅德指出,举办海洋经济鱼类可捕标准是农业部渔业局采取新形式、新方法推进渔业标准化工作的一条有效方式。通过举办听证活动,不但增强了标准制订工作的透明度,体现了协商一致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还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提供了依据,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此次标准听证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增强标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是为了扩大标准宣传,推进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此次听证的海洋经济鱼类可捕标准草案是近几年研究成果的具体体现,该项标准的制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主要渔业资源品种可捕规格要求,不但填补了国内渔业资源管理空白,还为今后制定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进行渔业执法检查特别是捕捞渔获物幼鱼比例检查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渔业资源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我国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部分水域呈现生态荒漠化趋势,外来物种入侵危害也日益严重。养护与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有效贯彻实施《渔业法》,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加强渔获物幼鱼比例检查,有必要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主要海洋捕捞品种的可捕规格标准。2009年7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200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化制修订计划,其中包括《重要渔业资源品种可捕规格第1部分:海洋经济鱼类》,该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是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的部分渔业资源研究人员参加了标准制订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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