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与养殖证制度是我国加强与规范水产养殖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是政府规范管理渔民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农业部出台这项制度后,省政府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动员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的意见》进行部署,努力地推进了这项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都明确了领导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典型引路,先抓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省里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制订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将养殖证制度建设成为考核各级渔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养殖证与各类项目安排结合起来,对没有养殖证的企业和个人不安排各类项目。对先制定规划和完成养殖证发放的市、县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以养殖规划与养殖证制度为抓手,抓好苗种建设规划、高效建设规划等各项规划制订,并以此规范养殖生产者的行为,促进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养殖证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快编制或修编省属湖泊、省管海域渔业养殖规划,上报省政府批准,积极推进上述水域养殖证发放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养殖证制度建设的要求,在前几年已明确无养殖证不安排扶持项目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对没有出台渔业养殖规划的县(市、区),没有申领养殖证的个人、单位、企业、合作社和基地等,一律不推荐安排各类渔业项目,以推动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三是抓好《水域滩涂发证登记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订实施方案,按照《办法》对原发证和新发证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