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畜牧水产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方案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0%以上的畜牧养殖户贷款用于恢复生产时,可获财政贴息扶持,年利率统一按7%执行。受灾养殖户可在8月31日前向乡镇农信社或邮储银行网点提出贴息贷款申请,县级农信社和邮储银行机构自主审批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由省财政负责筹措安排贴息资金,县以下财政部门直接向受灾贷款户兑付贴息。一般养殖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养殖大户贷款额度可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王先法传达省局会议精神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王先法传达了“全省畜牧业抗灾保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一是利用多种渠道尽快向辖区受灾养殖户宣传,让广大畜禽养殖户尽快获悉这一惠农政策。二是各地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认真履行集中核灾等职能,保证灾情统计的真实性,力争所有的受灾场户都能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三是要求每五天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尽快和当地信用社或者邮储银行协调沟通,及时做好贷款的审核工作。五是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发放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