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市畜牧部门将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进行严惩。检出的不合格生猪一律不准上市,同时追溯到具体场户进行处罚。同时,市畜牧局还要求养殖企业、养殖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兽药、饲料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养殖记录,记载畜禽来源、投入品使用、疫病防治等情况,并对出栏畜禽进行质量安全状况自检,畜禽出售时出具《畜禽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此外,市畜牧部门将加大对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测力度。本月起至10月,要求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每个区县开展“瘦肉精”快速监督检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大港开展“瘦肉精”快速监督检测数量不少于300批次,塘沽、汉沽开展“瘦肉精”快速监督检测数量不少于150批次,并及时把检测信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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