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套准则涉及范围包括所有捕捞丢弃物,即意外捕获并丢回海中的死亡或濒死的鱼类。无管制的兼捕和丢弃情况威胁到多种渔业的长期可持续性,给渔民和渔工的生计造成负面影响。
兼捕物可包括濒危物种、幼鱼、海龟、海鸟、海豚等。根据所使用的定义,目前每年的兼捕量可能超2000万吨。在一些国家,兼捕物具有经济价值并被消费,因此很难对丢弃量作出估计。
粮农组织渔业技术专家弗兰克·肖邦表示,这是第一份涵盖触及渔具的所有物种的准则, 《准则》将渔业管理的各项原则扩展至涵盖所有物种和相关领域。尽管《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提及兼捕和丢弃问题,但是该准则更为明确地阐述了各国应如何解决现实中的兼捕和丢弃问题。他指出,有关兼捕的准则是各国主动要求制定的,是朝着应用生态方法管理渔业方向又迈出一大步。
《准则》包括兼捕管理计划、渔具、改进渔具、禁渔,促进减少丢弃物的经济激励措施、监测、研发、提高国家实施《准则》和其他相关措施的能力。
肖邦表示,已经考虑到应确保这些准则不会给贫穷的个体渔民和发展中国家造成过重负担,《准则》强调,首先要对情况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存在问题。需要根据各种情况,逐一对应用这些准则引起的社会经济和生物方面的影响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