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入手,着力提升动物防疫工作的保障力
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本着“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原则,浙江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积极当好参谋,着力推动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将8种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列入“平安浙江”建设的考核内容。省政府出台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以及责任追究,规定省、市、县、乡四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层层落实责任,分级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省指挥部将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各市政府;所有县(市、区)政府已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2010年,省人大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11月25日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3月1日实施。该条例结合浙江省实际,对《动物防疫法》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创设了动物疫病可追溯管理、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防疫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去年上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了包括动物防疫等要素的养殖档案管理。
三是强化资金和队伍保障。按照浙江省政府《“十一五”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省各地切实加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投入。5年共投入财政资金4.6亿元,用于完善全省动物疫病监测、应急指挥、检疫监督、流通环节、屏障体系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省财政每年还安排2亿多元、地方政府配套3亿多元,用于动物防疫工作。《“十二五”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作为省政府一类专项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在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中,省、市、县三级都建立了畜牧兽医局,人员编制增37%;乡镇设立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机构,落实畜牧兽医专管员;村级聘用1.2万名动物防疫员。近年来,全系统组织开展满意基层站所和畜牧兽医工作者双“十佳”评比、万名动物防检员技能大比武,以及优秀工作团队创建、牧业先锋争创大赛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团队执行力、凝聚力和创新力。
从创新机制入手,着力提升动物防疫工作的效力
近年来,浙江省始终把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抓手。
一是建立强制免疫工作评估机制。为有效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强制免疫工作原则,2005年起全省全面实施了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评估制度。每年年初,省指挥部根据各地畜禽饲养量下达强制免疫计划任务,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各地疫苗实际使用量和免疫抗体飞行检测等信息,将免疫情况定期通报各市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对因机构、队伍和经费等原因影响免疫密度的,由地方政府负责整改;对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免疫的,依法责令饲养场(户)限期整改,确保强制免疫工作评价科学、责任清晰、措施有力。
二是建立动物防疫流通监管机制。浙江省调入活畜禽量大面广,流通防疫监管是全省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浙江省积极探索构建了以加强活畜禽调运经营主体监管、调入前备案、运入时指定通道入省并报验、到达目的地后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监管机制,专门开发了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调入动物经营主体、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畜禽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实施联网管理,对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的实时动态跟踪监管。
三是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近年来,全省通过实施“十一五”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规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生猪保险赔付和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设施建设,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以制定《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为契机,专门设立了病死动物无害化一章,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落实运营经费,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监管工作责任制度、重点场所巡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对违法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的病死动物,由负责水域环境卫生的管理部门组织打捞;对违法弃置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由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土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等职责。环境保护、兽医、市容环境卫生、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鼓励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凭无害化处理凭据方可理赔的制度。
从转变发展方式入手,着力提升动物疫病源头控制力
近年来,浙江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养殖环境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高,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有效降低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是改善畜禽生态环境。近5年,全省共投入资金5.5多亿元,用于以农牧结合为主要形式的生态畜牧业建设。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存栏生猪100头(牛10头)以上约1.5万个养殖场排泄物的生态化治理。通过生态畜牧业建设和设施化提升,畜禽生存条件大为改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得到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如浙江茂阳牧业公司通过对猪舍进行设施化改造,实行设施智能型养猪,母猪受胎分娩率增6%、产健子数增11%、子猪成活率达到95%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40%以上。
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针对动物疫病发生特点,及时研究改进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全面推广规模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户春秋集中防疫、月月定期补针等防疫模式,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免疫程序备案审核制度。2010年,全省结合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开展以落实程序化免疫、规范化消毒隔离、科学化管理为重点的标准化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规范化防疫示范场。
三是培育新型产业主体。近年来,全省大力推进合作化建设,引导规模养殖场合作开展动物防疫、供精、饲料、兽药配送等要素联合,推进专业化生产,构建养殖、饲料、加工不同主体利益共享的新型畜牧产业组织体系,努力提升生产主体的动物防疫组织化程度,增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降低疫病传播。同时,抓好养殖主体的培训和提升,每年组织开展万名畜禽养殖场户培训提升工程,提升生产技能,增强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