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饲养管理» 正文

江苏拟规定饲料添加剂要抽查并公布结果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03-25
3月23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二审,记者发现,草案二审稿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包装标识、经营以及监督检查等方方面面都有严格规定。在昨天下午的审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结合“瘦肉精”事件进行了热烈讨论,普遍认为要严惩明知添加剂违规仍旧使用的行为。

最近曝光的“健美猪”,搅得全国人民的餐桌很不安宁。这种猪皮底下几乎没有肥肉的猪肉,瘦得有些不同寻常,原因就在于,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往猪饲料里添加了“瘦肉精”。

其实何止“瘦肉精”,在禽畜生长过程中违规使用其他饲料添加剂,也会在源头上让肉变成“问题肉”。为此,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监督抽查不得收取费用。”

“这个‘瘦肉精’其实就跟‘三聚氰胺’一样,并不在常规检测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但是用了检测不出来。”有委员说,目前的检测设备和检测项目,只是查一下农药残留有没有超标等,但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发生后,国家要及时将这些物质扩充到常规检测项目中去,并在平时要做好风险分析等工作。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