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全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企业,至少要完成省经贸委下达的年度任务,实际上还会生产更多。”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经贸委对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对每个基地都下达了指导性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和产品销售,确保基地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同时,明确规定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生猪基地要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蔬菜基地要加强农药管理,严禁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福建省经贸委下达2011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指导性生产计划。 我省55家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中,22家生猪基地计划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11家蛋禽基地计划年上市蛋品129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