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共三十一条,将于6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完善了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明确了从事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人员的权利、义务,细化了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的具体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强化了对实验动物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对动物福利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要求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动物实验中和实验结束时,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条件下,应当避免或者减轻给实验动物造成不安和疼痛。在实验动物的使用方面,应当遵守优化、减少、替代的原则,防止实验过程中出现虐待、滥杀动物的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在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中有违法行为,都可向省科学行政部门举报。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办法》还规定生产和使用实验动物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可爱的小白鼠、温顺的小兔子,从禽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到小儿麻痹症疫苗的研制,我们都离不开这些可爱的实验动物。实验动物的管理,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物安全,而它们的命运和福利,也引起人们和政府的关注。6月1日起,《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对全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也保证了实验动物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