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猪肉价格持续上扬,价格同比涨幅达到70%,生猪生产出现了一定的市场波动。母猪补贴是国家稳定生猪生产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为推动生猪生产健康发展,推进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我省认真落实这项政策。确定我省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各级财政负担40%。补贴对象是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
为强化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监督,从7月28日至8月20日,农牧、财政部门对全省能繁母猪进行集中统计摸底,现场统计将做到“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即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对母猪佩戴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统计结束后,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随之,将进行市级初审抽查、省级审核上报,待农业部财政部审定数据后,按统计摸底数据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