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提高我国兽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重要举措。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动物保健机构、动物隔离场、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原良种场等单位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以及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目前,农业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办法,强化兽医从业准入管理,明确养殖场、屠宰场、兽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兽医服务人员资格条件,逐步推行兽医从业强制准入制度。
10月16日,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考区74个考点1653个考场顺利进行。据悉,今年全国共有41937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40407人,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15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