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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拟调整动物防疫员补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0-19  
    从云南省昆明市农业局获悉,《昆明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日前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执行。《办法》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职责、培训、考核及补贴标准等管理作了规范。从明年起,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月将可领到不低于500元的工作补贴,这也是云南省首个关于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办法。

    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繁重且收入微薄。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有畜禽防疫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109个,村(居)委会1349个,村级动物防疫员1306人。目前,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的工作补贴标准参差不齐,最高的是安宁市,为每人每月1000元(26人);最低的是寻甸县,为每人每月50元(145人)。东川区有144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补贴为60元。其他地方的99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其月补贴标准维持在120元左右。

    《办法》规定,市、县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补贴,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月补贴最低标准为500元,由市、县级财政按承担的金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和工作量,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补贴每半年兑现一次,由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给村级动物防疫员。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据测算,提高和规范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补贴后,市级财政每年需210.6万元专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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