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增强促进生猪生产和加强市场调控的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尽量减缓周期性波动,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要强化措施,继续大力扶持生猪生产,进一步加大藏猪保护性开发生产。
“十二五”期间,要在林芝、山南等地建成藏猪产业带,安排农牧业专项资金,修建标准化猪舍、选购种猪,扶持藏猪养殖场(户)加快藏猪养殖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藏猪饲养量达到25万头以上。积极扶持二元、三元良种猪养殖,尽快提高区内生猪市场供应份额;要鼓励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自治区财政安排临时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年出栏、年末存栏达到一定数量的生猪养殖场(小区),根据规模大小、饲养总量,给予不同奖励。到“十二五”末,力争我区生猪饲养量达到80万头、出栏生猪36万头,猪肉自给率达到60%以上。
通知还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过度上涨的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要积极落实好饲养能繁母猪的政策制度,做好能繁母猪的补贴工作,及时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能繁母猪的补贴兑现到相关的养殖场(户)。同时,要建立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为生产管理提供依据,特别是对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和补贴政策的落实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