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产业,建议制定粮食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和调控机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制定粮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储粮总公司认为,粮食立法工作要积极而审慎推进,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和立法科学性,并对法律名称、立法重点、执法主体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说,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高度重视粮食立法,就粮食立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立法座谈会和部分国有粮食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粮食法起草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粮食法中要强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把强农惠农政策法制化、明确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应对粮食安全应急措施和防范外资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等建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正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将形成草案送审稿并报国务院。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抓紧草案修改,201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