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常年存栏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应该进行备案,其中生猪达到3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还要具备其它条件,如建设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养殖场(小区)内布局合理,畜禽舍建设科学、生产工艺先进,饲养管理程序规范,防疫消毒、污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等。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将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
目前,黑龙江省有备案生猪养殖场3375个、备案奶牛养殖场1135个、备案肉牛养殖场803个、备案蛋禽养殖场1394个、备案肉禽养殖场497个、备案羊养殖场777个、备案特种动物养殖场2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