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大措施全面打造畜牧业品牌竞争力
(一)加快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发展肉牛、奶牛、肉羊、生猪、蛋鸡、肉鸡六大产业。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植各具特色的畜牧主导产业。二是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高效特色畜牧业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新增长极,是实现畜牧产业振兴的突破口。三是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带动贮藏、保鲜、运销业的发展,实现增值增效。推进畜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开展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培植一批畜产品知名品牌。加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力度,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整合,推进龙头企业向集群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
(二)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畜牧业,必须始终把推进标准化生产,转变畜禽养殖方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 “ 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 ” 的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标准化创建行动,提高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抓好源头,加强培训,把标准化理念灌输到养殖场,把标准化贯彻到生产、收购、储运,以及加工销售全过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对种畜禽、兽药、饲料、生鲜乳和无公害畜产品的市场监管。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严禁不合格畜产品进入市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药物、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投药、用药技术的推广,防止滥用药物、抗生素和添加剂,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从源头上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加大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力度要围绕家禽、生猪、肉牛、奶牛的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领域,重点引进一批大项目,带动畜牧产业化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推介、产品展销、产销联谊等促销活动,完善畜产品营销网络、创新销售方式,提高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举办各类畜牧业博览会、展示会、推介会,搭建畜产品交易平台,拓展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发展改造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现代化的专业或新型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五)大力提升畜牧业组织化程度推动畜牧产业升级,必须创新产业组织形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在产品加工上下功夫,拉长产业链条,向精深加工、高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要效益。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加工、运输、销售、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与推广等提供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推广、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从养殖场到商品、从生产加工到消费、从国内到国外的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合作社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围绕龙头企业发展畜牧合作社,二是围绕各地畜牧业优势产业抓合作社。要总结经验,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帮助创办合作社,提高指导合作社的能力。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加快推行畜禽标识和疫病可追溯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防疫监督。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实战演练以及疫情测报网络建设。
(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增强产业发展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好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畜牧业科研推广和农民培训等专项投入。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挤奶机械等畜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积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完善补贴机制。创新金融模式,扶持畜牧龙头企业成立担保公司,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加强银企对接,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最大限度地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问题。
三、确保畜牧业竞争力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对畜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各级政府应把畜牧业发展目标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打破区域、行业和部门界限,积极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交通、运输、仓储等服务,不断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二)加大畜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每年应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重点扶持畜牧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区)改造、畜禽品种改良、无公害认证和畜牧合作社发展。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行、农信社等金融部门加大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贷款条件的畜禽养殖、加工和饲料、兽药生产项目要优先安排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投入力度,支持农户发展畜禽养殖。
(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打造软实力各级政府要适应畜牧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利于畜牧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的畜牧产业化管理体制,建立党政领导定期视察畜牧产业化制度。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物价、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确保各项强牧惠牧政策的落实。在舆论宣传、资金投向、税收、计划审批、工商登记、聘用人才、物资供应、产品购销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畜牧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畜牧致富带头人实行优先优惠。深入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畜牧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畜牧产业化法律保障体系,为畜牧业发展营造春天般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