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AVA)发布公告,鉴于荷兰南部林堡省的一家火鸡养殖场近日发现低致病性禽流感H5N2疫情,对发生疫情养殖场周围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范围内的禽及禽产品的进口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措施,并立即生效。对进口荷兰非疫区的禽及禽产品,卫生证书须有附加证明。此规定不适用于达到禽流感病毒热失活要求的热加工禽产品。
新加坡禁止荷兰禽流感疫区禽及禽产品进口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2-04-16 |
|
|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