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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合作发展之路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7-05

  编者按 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追求,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每一个时期。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吸引了世人关注的目光。经过十多年的大发展,我们找到了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又适应国际合作社运动基本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深化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力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如果以新世纪作为一个时间坐标,那么浙江温岭无疑是这个坐标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个节点。2000年,我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专业合作社伴随着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诞生了。

  经过多年的艰苦求索,合作经济之花在祖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再次绽放,并由此掀开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崭新篇章:从单一生产环节走向产加销一体化联合经营;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到以村为主再到跨区域合作;从农户联合到城乡部分经济组织自觉加入到以农民为主的合作社;从单家独户的松散联合转向整个产业链的法人联合……

  短短十多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犹如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随着画卷徐徐展开,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战略部署渐趋清晰,农业部对中央顶层设计的战术安排推动给力,各地合作社发展的壮观景象遥相呼应。

  这一幅画卷,带着我们领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感受合作社发展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带来的极大变化,促使我们积极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问题,引领我们对走向更高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更深层的思考。

  从维护农民权益到发展农民权益,从制度设计安排到政策扶持支撑

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大发展的新时期

  197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元年。那一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改革基础。这是对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对小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基本特点的清醒认识。这一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维护了农民权益,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大引擎。

  但是,改革在催生大生产、大市场的同时,也凸显了人地矛盾、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村级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愈加突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再次面临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重大命题。

  必须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一场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组织探索在中国农村蓬勃兴起。“民办、民管、民得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独特的本质引起关注,引领潮流。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和要求。

  农业部随后在安徽、陕西、山西开展试点,后陆续扩大到部分省的6个地级市和100个专业协会,紧接着农业部在浙江全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试点。但合作社发展依然落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进入新世纪,“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新的黄金期。

  2003年,我国启动合作社立法工作。经过三年努力,2006年连续三次审议并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最终于2006年10月31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法人地位,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此后,与之配套的《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制度》相继颁布实施,引导并推动了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或条例的立法进程。

  不仅如此,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出台9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一系列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合作社发展已成为共识。

  得到了制度保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一个发展的高潮,自2007年7月1日以来,平均每个月新增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近万家。

  尤为令人鼓舞的是中央领导同志时刻牵挂着合作社发展:

  2008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同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宁夏考察合作社时指出:“通过专业协作办了一家一户没法办的事情,这是农民致富的一条好路子。”

  2009年7月,回良玉副总理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

合作社发展方向开始不断明确。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思想。纲要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对于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一系列推动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相继问世,使合作社进入了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财政、税收、金融和涉农项目、产业支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初步建立起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体系。

  2011年,中央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达到7.5亿元,各省经费增长也很快。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已经达到10亿元,仅江苏省级财政安排扶持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就达到2亿元。许多地区还建立了政府优先扶持的合作社名录,把财政扶持和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了合作社的增值税、印花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措施。农业、发改、财政、科技、水利、商务、林业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明确提出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国家涉农项目,都要将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扩大“农超对接”财政扶持范围,将合作社的冷藏设施建设和冷藏运输工具购置列为支持方向。据了解,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文件。

  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历届党组都高度重视合作社发展。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曾指出,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要在尊重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同业合作社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做强做大一批合作社示范社。

  农业部在合作社发展中承担起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构建起一套涵盖规范提升、人才培训、营销服务等内容的指导服务体系。

  从2009年起,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共同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时,制定下发了《辅导员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出台了《加强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推动各地更加注重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人才是一个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人才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短板之一。为此,在农业部的努力下,合作社人才培养被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农业部专门成立了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命名了包括青岛农大合作社学院在内的首批196个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了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规范,过去6年就培训各类合作社人才100多万人次。农业部还和共青团中央达成协议,鼓励引导农村青年能人领创办合作社。

  带领农民对接市场是合作社很重要的一个服务内容。从2008年开始,农业部和商务部大力支持鼓励合作社与超市等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不断加大对“农超对接”的引导和支持。去年,农业部开始组织开展“农社对接”试点,支持合作社在城市公益性农贸市场建直销点,在社区建直销店、连锁店。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合作社开设直销点(店)5342个,销售金额约95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等涉农部门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了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范围内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已有55.23万家,入社农户达430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7.2%。

  从散户联合向法人联合转变,从单一产业向产加销一体化延伸

  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始于民间的探索与实践。因此,要确认合作社的发源地,并非易事。但是,如果要全方位解读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发展方向,找到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合作社的发展样本,浙江当属首选。

  2000年,中国第一个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温岭诞生;

  2001-2002年,浙江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试点省;

  2004年,中国大陆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问世;

  2009年,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

……

  不可否认,工业化、城镇化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恰如其分的展示。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要强化扶持政策,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带动农户的能力;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在浙江采访时,记者真切体会到了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服务和带动作用。

  走进龙游县进升生态养殖场,一栋栋标准的猪舍,一个个漂亮的料塔,一套套自动喂料机让记者叹为观止。

  在体现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专业化的种猪场里,从事多年规模养猪的老板谢友诚告诉记者:“不加入龙游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我可能还像其他养殖场老板一样,整天忙着应付市场的大起大落,提心吊胆着哪天会出质量安全事故。”

  龙游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个从业多年的规模场老板的事业和人生。

  龙珠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社员是30家规模场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在这个由规模养殖场法人和饲料企业联合而成的合作社里,实现“一基金五统一”的管理服务。一基金指的是合作社与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存一贷十”的担保协议,为合作社社员提供最大额度为6900万元的贷款担保;五统一则为统一饲料兽药配送、统一疫病监测诊断、统一供种供精、统一排泄物收集处理和统一肉制品加工。

  合作社成立一年半时间,联合的力量体现的淋漓尽致。注册资金增加了380万元,社员扩大到50家,合作社年出栏生猪从20万头增加到30万头,占龙游县生猪出栏量的30%。

  生产向设施化、标准化迈进,合作社则进一步走向产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

  今年年初,合作社与浙江大学结成对子,在杭州注册1000万元成立了浙江春然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合作社的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今后3年,合作社将为此投入3000万元。

  今年4月4日,合作社的鲜肉在杭州的10个直营窗口同时销售。合作社雄心勃勃,计划3年内将在长三角构建起有1000家专卖店的连锁营销平台。

  曾经屡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利益屡遭产业链上下游挤压的规模养殖场老板们,加入合作社之后,拥有了“合作社+企业+社员”的新型合作平台,在该平台上,产业链主体抱团,真正实现了大生产,拥有了话语权。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至今,像龙珠合作社这样通过产业链法人主体联合组建的合作社,在浙江已经有34家,并且呈燎原之势。

  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维护农民权益、实现农民增收的最佳合作组织形式,通过实践探索、建章立制、依法规范、积极运用和提升发展,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浙江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在浙江,并非只有畜牧业合作社走向联合,依托特色主导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已成为发展的趋势。

  成立于2004年的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是金华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7年多时间的发展,该社已成为集土地流转、粮油种植、机械化服务、粮食加工、农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械化服务能力达两万多亩,实现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加工中心、农产品营销中心多位一体发展。

  2010年,合作社在本地建有5000亩粮食基地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到吉林省建起了万亩粮食基地。

  2011年,合作社实现利润287万元,社员人均实现收入2万多元,年均增收30%以上。同时,通过机械化服务,带动社外农户500多户种粮。

  金华市副市长蔡健说,群飞合作社通过联合,拉长了产业链,走上了品牌化经营道路,既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又保护了粮食生产安全,这样的合作社必定充当了现代农业的主力军角色。

  记者在浙江采访过程中发现,合作社的联合风生水起,合作社的重组也同样不甘下风。

  成立于2008年12月的浙江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由金华市永丰禽业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和1家饲料加工厂联合200多户养殖户、运销户组合而成,276户社员以货币资金形式入股,合作社8个负责人采取紧密型合作关系,完全承担经营风险,养殖户社员之间,则是典型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

  通过人力、资产、市场资源的跨区域整合重组,小合作社变成了大合作社:引入先进的公司化管理模式,财务部、生产技术部、采购部、营销部等各司其职;建成年生产能力20万吨饲料厂,年出栏苗鸡800万羽的种鸡场。

  “通过联合重组,引入统一服务、统一经营的企业管理模式,2011年合作社实现销售额2亿元,社员年人均养殖纯收入达3万元左右,周边县乡的养殖户都强烈要求加入到合作社中来。”曾经被产业链上下游挤压的喘不过气来的和丰合作社理事长施金仙,对合作社影响力快速提升、社员收入明显增加充满喜悦。

  “浙江合作社有今天的发展成就,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浙江坚持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的发展理念。”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权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浙江合作社发展的奥秘。

  通过联合做大做强,通过产加销一体化实现合作社的转型升级,而政府则为合作社提升发展创造环境,构建人才引进、培养体系,这是浙江样本的精髓。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告诉记者,不仅在浙江如此,合作社从散户联合走向法人联合,从单一产业走向产加销一体化联合,在浙江、山东、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省份已成为一种趋势,而且这样的做法,在中西部地区也开始涌动。

  当记者一行来到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的时候,该社董事长李应发正和几个社员在商量如何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连片育种的事。

  办公室墙上的一幅字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一个有希望的地方和一群有希望的人,共同做一件有希望的事,达到一个有希望的目标。”

  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由10家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自发组成,是集脱毒种苗、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

  在这个联合社,记者看到了组培室、全自动智能化连栋日光温室、全日照育棚等先进设施,而正是这些设施,联合社年生产脱毒苗2000万株,原原种2500万粒,原种4600吨,一级种4.8万吨,占会宁县的60%。

  除了育苗,联合社通过统一商标、构建营销网络等,实现年销商品薯10万吨。育苗和商品薯销售,为联合社带来每年500多万元的纯收入,社员人均纯收入因此比全县高出880元。

  李应发告诉记者:“育种投资额高达1600万元,而且3年才能见效,如果不走联合道路,简直是天方夜谭。同样,不走联合道路,高效益高收入更是天方夜谭。”

  在甘肃,除了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模式,记者还见识了以协会为牵头人的合作社法人联合的模式。

  定西是中国马铃薯之乡,2007年建成的中国定西马铃薯交易中心,是我国最大的马铃薯集散地。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市场的主体,是定西市安定区马铃薯经销协会下面的27个合作社的400个社员。

  在协会的统一服务管理下,实行统一商标、统一价格等服务;通过信息中心,形成从农户到合作社到终端市场的价格信息网络,从而获得定价权;开展“政府+铁路+合作社”模式的运输服务,稳定市场秩序。

  协会会长刘大江告诉记者:“单鲜薯外销这块,合作社就占到了全区农产品外销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作社对安定区马铃薯这一最大产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合作社走向联合,得益于自2008年以来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连续3年数量翻番,使得甘肃依法登记合作社数量达到10524个,成员总数57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58万户。

  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认为:“对甘肃这样的西部欠发达省,发展合作社是形势的要求,是农民所盼,是‘三农’的核心,政府应因地制宜尽全力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从农业转型升级到新型农民培养,从单一经济功能到渗透农村各个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推动“三农”发展的骨干力量

  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也积极推动了“三农”的发展: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成为保供给、保安全的主要力量;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成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大学校;在推广农业科技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提高社员互助合作意识的同时,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推动“三农”发展的骨干力量。

  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程度高不高,体现了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体现了保供给、保安全能力,而合作社建设直接带动了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合作社在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成为当前一个很有效的规模经营主体。数据显示,2010年底,有2216万亩土地流向合作社,比2009年增加64%,占流转总面积的12.3%。海南省合作社经营了全省63%的瓜菜种植大棚。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在提供社会化服务、促进规模经营方面作用明显。截至2010年初,全国1.3万多家农机合作社全年作业服务总面积约3亿亩,平均每个农机合作社服务的农户数量达到960户,作业服务面积达2.3万亩。

  组织化规模化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大幅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提供农资、对成员进行内部控制、成员间为了共同利益相互监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国4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2.4万多家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2.56万家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合作社还通过和超市进行产销对接,“倒逼”合作社要提供质量安全可控的产品。目前,全国已有1.56万家合作社和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而且在促进农民增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起到了无人可替的作用。

  农民收入主要体现在从事农业生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三大块,因此,提高农民职业化程度、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两条有效途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合作社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科技种养水平,造就一批拥有专业生产技能的职业农民,大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据各地调查,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同业农户高出20%以上。另一方面,合作社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成员统一提供农业生产系列化服务,将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经营中解放出来。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就地创业,二三产业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不仅如此,合作社还成了吸引青年农民返乡创业和大学生创业的新阵地。资料显示,湖南省上世纪90年代的合作组织,大都是一些种养大户创办。近年来,创办主体呈现多样化,不少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乡镇涉农技术站所和返乡创业农民成为领创办合作社的主力军。合作社已成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目前,全省参与合作社的大学生已达1269人,其中领创办合作社的大学生238人。

  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把科技推广部门、科研教育单位和农民成员联结起来,发挥了科技成果研发使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农技推广人员参与领办的合作社,直接承担推广功能,2010年,全国就有这类合作社近1万家。有的承担科技项目,发挥了示范作用。比如农业部确定的第一批819个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中,有391个是合作社。有的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了农民技术水平。95%的合作社都为成员及时提供各种急需的、有效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解决了技术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安徽省就成立了400多个农技服务合作社,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服务。

  湖南省澧县早在10年前就开始种植葡萄,前些年由于种质资源混杂、技术服务难以跟上、冷链配送系统未建立,葡萄仅限于本地鲜销,产业化程度很低。湖南农康葡萄合作社成立后,把分散种植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品种改良、栽培模式、加工酿造、产品包装和冷链配送销售,葡萄产业得到迅速扩张,一跃成为该县产值过亿元的新型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与生俱来地具有在生产经营一线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提供服务、增进和谐等方面的功能。合作社不仅帮助农民成员增收,还带动其他农户致富,并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减少了农村无所事事、无事生非的现象,形成了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好风气。而且合作社通过自身运作打牢了民主管理的现实基础。合作社是“民主的学校”,通过引导成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管理,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与责任意识,锻炼了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培育了新型农民,夯实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合作社通过传播合作思想,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合作意识,培育了农民群众互助团结、诚信友爱、邻里和睦的观念,逐步形成了良好的乡风民风。实践证明,合作社正在成为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减压阀,密切干群关系和增进邻里和睦的润滑剂。

  湖南省永兴县龙王岭冰糖橙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发展后,投入49万元硬化了村道、水渠,建起了人畜饮水工程。全社156个成员中有126个成员建起了高标准新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环境日益美化,特别通过合作社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了,干群关系好了,形成了一种一心一意搞生产,团结合作谋发展的和谐局面,呈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欣欣向荣的景象。

  浙江省台州市副市长郑米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如下评价: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民主管理的“自治者”,通过合作社这一平台,增进了社员间的协作,锻炼和提高了社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能力,培养了自律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了农村的安定和谐。

  从低级社的弱发展到高级社的强带动,从好中差三分天下到示范社的提升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任重道远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制度、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已逐渐完善,总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以提升质量为目标的示范社建设已经全面启动。农业发达国家普遍选择的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联合社、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社模式,开始登上我国合作社发展的舞台。

  但是,不得不承认我国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高级”社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低级”社并存,合作社农户覆盖面小、产业分布不平衡,一些没有带动能力的“低级”社“出工不出力”补贴照拿,有些“高级”社“出工又出力”却没有得到政策的惠顾。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分析认为,“如果做一综合打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而且,三个档次合作社的数量几乎各占三分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省级示范社管理规范,市场运作能力、盈利能力强,甚至可以和国外先进合作社媲美,而档次比较低的合作社,有牌子有办公场地却长期大门紧闭。

  业内相关人士对此各抒己见。有的认为这是坏事,说明发展得不够快、不够平衡;有的认为这是好事,为合作社退出、重组、联合打下了现实基础。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教授认为,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经历着从初级到高级的转型,因此,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正常的。当然,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尤其要在完善制度上做文章,在政策引导上明确态度,不给只挂牌子的合作社吃糖,要让那些依托特色主导产业努力做大做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吃饱吃好。

  浙江龙游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成立一年半时间,注册资金增加了380万元,法人社员扩大到50家,形成了从饲料加工到产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合作社社长赵春根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但是,他最大的困惑不是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不是资金问题。他说,合作社形成了产业链,质量安全通过每个环节把关,通过授信,贷款难也基本解决,“最头疼的是合作社的注册问题,是联合社税收问题,摸着石头过河没法踏实”。

  赵春根的困惑,是全国各地联合社、股份合作社理事长、社员们的共同困惑。

  联合社股份怎么安排?怎么分红?这些关系到农民利益并最终决定合作社前途的问题仍然没有清晰的解决方法。

  以大基地、大生产、大市场为特征的浙江温岭市箬横西瓜专业合作社是合作社中的明星,社员年平均收入达20万元。可是,理事长彭友达一直纠结于两个问题:一是全国性农业保险何时展开,二是合作社什么时候可以向社会融资。追着太阳种西瓜,一直种到国门外的彭友达呼吁:“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政策、信用合作模式何时能进入中国?”

  做大做强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能力越来越强,对风险控制和资金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外的先进做法,自然成为合作社的期盼。

  专家们也一直建议,中国农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要着力构建“规模化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和“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涉农企业+专业行业协会”的现代农业组织化体系。

  相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扶持。今年3月6日,国务院就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那么,能不能专门为合作社出台类似的意见扶持合作社发展?

  近10年来,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对此呼声很高。

  比如在2004年,在浙江召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度建设和立法安排国际研讨会”上,十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表示:“合作社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想至少现在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都应该全部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而且还要比它更多,支持的力度还要更大。”

  制度设计要满足现实的需要,财、税等扶持政策要起到正确导向的作用,对合作社的服务更需及时跟进,特别是在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方面。

  “在公平的产权制度上打造富有效率的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创新产业化模式,加强诚信建设,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重大命题,要从人才这个源头抓起。”长期致力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的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徐旭初对此深有体会。他说:“要想办法把大学生引进合作社,要让理事长们进高等院校培训,要对社员进行全方位的素质培训。”

  2010年开始,浙江在这方面作出了有效探索。省政府先后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与农林大学、农广校创新举办“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选送理事长到大学学习。自2009年起,省农广校专门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班,学制2年,每年招生200人。

  参加首期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的杨娇阳,2007年还是一个不会种地的大学生,2008年便牵头创办了浙江天台县田禾粮食专业合作社。到目前,不仅自己承包1500亩土地种粮,合作社水稻面积也达到3058亩,投资150万元的农业机械、烘干设备、育秧中心服务辐射到周边几个乡镇。她的成功,吸引了不少大学生回家领创办合作社。而她的合作社,也不断有年轻的农民工加入。

  记者在各地采访发现,类似的教育培训,在全国大有市场。

  甘肃省农牧厅根据合作社社员的呼声,主动和浙江省农业厅结成对子,采用组织社员去浙江学习、把浙江合作社人才请到甘肃授课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受限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甘肃还无力照搬浙江的人才服务政策。

  一直在想方设法为合作社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的甘肃省农牧厅经营管理处处长谢鹏云向记者建议:“应该把合作社引进大学生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把合作社财务、营销等管理人才的培训纳入国家高等教育服务体系。”

  从提高质量到加强联合,从细化内部信用到搭建人才发展平台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来道路清晰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应体现既遵守国际原则,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特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合作社的数量、参社人数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基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一现实,针对专业化、一体化联合的发展趋势,借鉴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组织的先进经验,对合作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多一些理性思考,必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于平衡,尽快推动更多合作社从初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探索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发展之路。

  第一,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参社人数将不断增加,面对当前三分之二的合作社还处于中低级水平的现实,面对不可阻挡的数量增加趋势,要正确认识合作社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不论是以农场主为代表的欧美,还是以分散经营为特征的日本、韩国等,世界农业发达国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都经历了从数量型到质量型的发展过程。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国内合作社数量以平均每月1万家的速度递增。其中不乏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的合作社,但是相当一部分仍处于低级运行状态。

  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迫在眉睫。2009年,农业部等11部委联合发起了示范社建设行动,有效推动了合作社的提升发展。3年来,全国各级示范社已达到5万多家,省级示范社7200多家。但两者加在一起,只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10%,哪怕是坚持“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的浙江,其省级示范社数量也才接近全国的10%。质量与数量的矛盾,由此可见一斑。

  近两年,各省相继出台合作社提升发展意见,明确了示范社数量的增加力度。下一步要把新增示范社数量和合作社总量紧密挂钩,做到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

  第二,联合社和具有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应尽快完善制度设计,尽早出台相应政策扶持、支持这些合作社发展。美国农业合作社规模世界最大,农业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80%,出口农产品的70%由农业合作社完成。美国农业合作社取得如此地位,具备如此能力,得益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合作社的联合重组。

  最近几年,国内合作社的联合重组风生水起,联合方式也和美国基本一致:以减少成本、扩大规模为目的横向联合;以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纵向联合。经营方式由某一生产环节的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综合经营发展,组织形式由松散联合向股份合作制发展。

  当前,我国新型合作社在工商登记、股份结构、分红返利等法律制度方面稍显滞后或相对缺乏,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也尚需加快出台。

  第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信贷支持,需要加强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解决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了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在已经建立起以农业合作社银行为主体的资金自助信贷体系的基础上,一方面利用优惠财税政策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缓解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措施,但是,因为一些合作社内部不够规范,缺乏信用评级,以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无法对接投资规模小风险大的合作社,因此,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是当务之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指明了方向: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各级监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拿出解决资金互助社会计核算质量低与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资金互助社的操作风险。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达到“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目标,首先必须要解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问题。不论是欧美还是近邻,在合作社发展中都构建起了一套堪称完美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美国是以农业高等院校为主导的合作社教育体系,丹麦是包括初等教育、城市学生的预备课程、农业基础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农业连续教育四个层次的体系,韩国已经形成了以农协大学、农协中央教育院和农村生活指导研修院为骨干,以各地教育院、新农民技术大学和农业经营技术支援团为分支的教育培训体系,就连印度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教育培训网络。1997年以来,印度每年接受教育和培训的社员有120万名左右,而且,培训费用基本采取国家包办的扶持政策。

  可贵的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工作,已把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

  各地也进行了积极实践,浙江省在2010年推出了通过财政补贴鼓励合作社引进大学生的政策,并开设免费的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这些措施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

  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合作社人才引进和培养问题还有相当差距。亟须借鉴其它国家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及时总结国内的探索实践,继续加大投入,尽快构建起合作社人才培养的国家服务体系,把大学生领创办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上升到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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