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该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通过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生猪人工授精站的标准化建设,加强生猪人工授精站的日常监管,加快全市畜牧良种改良步伐,调动养殖场(户)使用良种的积极性,提升生猪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范围在当阳市范围内实施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共计补贴能繁母猪6.5万头(计13万头次),使用26万瓶良种生猪合格精液,完成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资金260万元。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当阳市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三)项目种公猪品种和质量要求种公猪品种和精液产品按照《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 (农办牧【2008】15号)执行。全市精液供应单位的种公猪必须来源于省定的16家项目种公猪供种单位。
(四)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的要求全市各生猪人工授精站在选址布局、系谱档案、规章制度、配套仪器设备等方面应符合《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农牧畜便函[2010]116号)的相关规定,应有公猪舍、采精室、检测室和后备公猪舍等基础设施,配备有精液生产、检测和保存等仪器设备。
(五)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瓶精液,每瓶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全年实施生猪人工授精13万头次,供应良种猪合格精液26万瓶,补贴项目资金260万元。
(六)补贴方式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64号)要求,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市财政局根据市畜牧兽医局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并经“市政府公示网”公示无异议后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及2012年生猪生产预测当阳市2011年出栏生猪90.01万头,同比增长2.65%;存栏生猪68.11万头,同比增长10.2%;其中能繁母猪存栏9.72万头,同比基本持平;符合条件的采精种公猪存栏250头;现有人工授精站22个,人工授精员120人,开展人工授精村数达158个。2011年人工授精配种数为14.4万头次,使用精液28.8万头份,人工授精覆盖率达95%。预计2012年出栏生猪96万头,同比增长6%;存栏生猪69万头,同比增长1.3%;其中能繁母猪存栏9.8万头,同比增长0.08%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督察指导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补贴资金,市物价局负责核准良种猪精液及人工手续费标准。
(二)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操作程序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生猪人工授精员工作会议,主要从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精液的采集、稀释、储藏、运输、保管、母猪的发情鉴定、配种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生猪人工授精员的操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生产,优质服务 1、生猪人工授精站点要规范生产和优质服务,其生产的种公猪必须来源于省定的16个场家。 2、供精单位应在良种猪精液包装上加施《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标识》,生猪人工授精员在开展生猪人工授精时,按照规定要认真填写《当阳市家畜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并收取有关费用。 3、生猪人工授精站点要制定生猪人工授精服务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时送配。
(四)加强项目监督,实行全程追踪市畜牧兽医局专门成立一个检查专班,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查阅配种记录,核查农户签字(或盖章)等。每月以电话询问和到养殖户家中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良种补贴项目进行检查,要求检查覆盖面不得少于3%。同时将每月的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市政府公示网” 上向社会公开,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养殖户姓名、地址、补贴标准、人工授精数量、配种时间等,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时间内无任何异议后,市财政局才能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达供精站账户。经查凡属于弄虚作假的,一律严格按照《当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处理 。(赵昌仕,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