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关于肉类的砷限量有了变化,限制项目从无机砷变为总砷(旧国标要求畜禽肉类检测无机砷,限量值为0.05mg/kg;而新国标肉和肉制品的砷限量指标则要求检测总砷,限量值为0.5mg/kg)。专家表示,肉食品中砷限制项目的更改会加快禁用含砷饲料的趋势。
饲料砷超标引发全国关注
猪肉中的砷来源于饲料,而饲料中加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黄浦江死猪曾被网民质疑为砷中毒,农业部特意发公告称饲料中添加的有机砷呈低毒性,毒性高的无机砷被禁止加入到饲料中。
无机砷危害虽大,但是准确检测却不容易。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表示,一般来说,无机砷(如砒霜,As2O3)对人体毒性比有机砷大,而三价砷(亚砷酸盐)的毒性又比五价砷(砷酸盐)高。
人体无机砷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者可导致死亡,所以食品中重点限制无机砷的含量。
广东省食安办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表示,按照原有的GB/T 5009.11-2003国标方法,无法准确测定肉类中的无机砷,必须采用元素形态分析方法,即色谱-光谱联用或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这种方法成本高,普及率低,“大大降低了监管效果”。这次调整通过控制样品总砷即可控制无机砷的摄入量,是一种经济实用、适合国情的措施。
广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检测无机砷到检测总砷,对肉类生产企业(养殖企业)而言,检测成本和检测难度会大幅度降低,更有利于其日常监测,同时农业部门和FDA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效度会得到加强,这样会更好控制生猪饲养过程含砷饲料的使用,肉类中加强砷的检测和监管将会加快禁用含砷饲料的趋势。
欧盟完全禁止砷制剂
广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肉类产品中,砷污染可能来源于畜牧生产中有机砷制剂的应用。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有机砷制剂在动物生产中都有较为悠久的应用历史。
在1943年发现抗菌素之前,有机砷制剂主要用于抗菌杀虫。1946年,有研究者发现3-硝基-4-羟基苯胂酸具有促进仔鸡生长的作用。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进行有机砷制剂的应用研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于1964年允许砷制剂用于鸡饲料,1983年正式批准用作猪和鸡的促生长剂,美国每年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的有机砷达400吨。
据悉,有机砷制剂对猪的作用主要是提高增重速度,降低饲料成本,有效降低仔猪腹泻,使猪皮肤红润、被毛光亮。我国农业部分别于1993年和1996年批准对氨基苯胂酸(商品名阿散酸)和3-硝基-4-羟基苯胂酸(商品名洛克沙胂)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有机砷促猪生长、毛色也会更好看,而且成本非常低廉,在饲料中使用很普遍。”一饲料企业配方师曾这样告诉记者。
虽然有机砷应用广泛,但是猪粪中排出的有机砷可能会转化为无机砷从而污染环境。近年来砷制剂争议较大。
许多国家相继对砷制剂的应用作了严格限制,欧盟、日本等地区和国家甚至完全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砷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