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No568/2013号法规,批准将百里香酚作为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投放市场的有效期从2013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新规定将自公布20日起生效,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百里香酚,又称麝香草酚。百里香酚最初是从百里草中分离得到而得名。它是无色半透明的晶体,具有宜人的香气和很强的杀菌作用。在香料工业中,可用于牙膏、香皂以及某些化妆品香精配方中,但用量有一定限制。一般用作防腐剂和驱虫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了解欧盟批准将百里香酚作为植保产品投放到市场的规定,知晓其投放日期,并且跟进学习欧盟对百里香酚投放市场的新规,确保产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欧盟虽然批准了百里香酚投放市场,但也不可因此随意使用,要严格控制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