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当前我国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状况,农业部决定于2013年6月~8月组织开展兽医器械质量安全调查,并对兽医连续注射器、兽医金属注射器和兽医注射针等兽医器械实施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对河北、山西、江苏、浙江、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兽医器械产品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现场座谈、调研和抽样检测等。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协助组织2~4个兽医器械生产企业、5~8个兽医器械经营企业和3~5个养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现场座谈。
由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对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湖北、江西等6个省(市)部分兽医注射器、注射针生产企业或经销、使用单位的2ml兽医连续注射器、所有规格的兽医金属注射器和兽医注射针等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结果通报工作。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负责兽医器械的抽样和检测工作。检测依据《兽医连续注射器2毫升》、《兽医金属注射器》和《兽医注射针》的判定标准,每个检品有三项(含三项)以上检测指标或一项(含一项)关键检测指标不合格的将判为不合格。2013年7月底前完成抽样工作。2013年9月底前完成检测工作。2013年10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和抽检工作总结上报农业部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