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是相当严格的,特别是上世纪20世纪末疯牛病暴发后,英国政府不仅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措施,还对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
除遵照执行欧盟制定的《农产品品质管理法》、《畜产品加工处理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外,英国还结合本国实际制定了《食品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准法》等基本法,以及《甜品规定》、《食品标签规定》等必要补充的规定,形成了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严密的法律支撑。
为了避免多头管理时常出现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相互扯皮,特别是因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而出现的“齐抓共管、谁都不管”的现象,英国还成立了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食品标准局。食品标准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代表女王履行职能,实行卫生大臣负责制,每年向议会报告工作。同时,负责监督中央、地方主管当局等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工作由中央(联邦)政府、地方主管当局和多个组织共同承担。在中央一级,由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负责,地方各郡、区设立相应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食品标准局的职能主要有如下四项:一是制定政策,即制定或协助公共政策机关制定食品(饲料)政策;二是服务,即向政府和公众提供与食品(饲料)有关的从生产到消费的建议和信息;通过提倡和促进准确而富有意义的标识来支持消费者的选择;三是检查,即为获得并审查与食品(饲料)有关的信息,对食品和食品原料的生产、流通及饲料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任何方面进行监测;四是监督,即对其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评估和检查。
鉴于英国的农业结构以畜牧业为主导,在食品标准局内,设立的肉类卫生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能是向所有已登记注册过的肉类企业提供肉类检查服务,以保证肉类产品的卫生和被屠宰动物的福利。
食品标准局还有36个独立的委员会与工作组,它们负责向标准局提出建议,帮助确保标准局给消费者的建议总是建立在最好和更新证据的基础之上。
2000年,英国将过去较为纷繁复杂的农产品卫生认证标准整合为统一标志的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体系,对猪肉、牛羊肉、鸡肉、乳制品、水果蔬菜、农作物等6大类农产品进行检测认证,并对每类农产品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认证标准。
相比其他国家,英国的卫生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系没有那么紧密,农产品质量标准相对独立而且统一,在执行过程中避免了因各部门(如国家卫生部门、国家质检部门、农业部门)和地方制定的标准不一致,或某种标准指标冲突,导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的情况的发生,执行起来更加容易。
英国还有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法律授权监管机构依法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在畜牧屠宰加工厂内,管理机构派驻专职检查人员。每头牲畜在屠宰前必须经检查人员进行验明身份,并对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发给合格证,准予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