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临2015-018号公告)。
2015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我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9日停牌一天,将于2015年4月10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新材”变更为“蓝星新材”,股票代码“600299”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