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反映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环境问题举报信上的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江西省环保厅调查。
据悉,群众主要投诉天新药业存在无环评手续、环保设施不全、超标排放和偷排污染物、非法使用盐酸与硫酸等问题。江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小璋率工作组现场核查后发现,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实。
天新药业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内,成立于2004年,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00510000192,组织机构代码76701462-7,法定代表人许江南,拥有年产2000吨维生素B1和年产4000吨维生素B6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因市场发展,天新药业新建了维生素H、维生素D3、叶酸、MEO和副产品氯化钠综合利用项目,其环评文件在乐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向所在地群众发放了征询意见表,未收到投诉材料。2014年12月,新建项目通过了景德镇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5年7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景德镇市环保局委托,乐平市环保局通过了此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新建项目试生产期间,江西省环监局、景德镇市环保局、乐平市环保局多次突查,尚未发现有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经对周边河流、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