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季度公司主导产品核黄素及维生素B6产品销价上涨,三季度预计盈利200万元至600万元。前三季度预计亏损1600万元至2000万元。
另其收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转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9月21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15)鄂咸宁中执字第2-4号:
惠生公司原股东湖北和谐药业有限公司因对他人欠款无法偿还,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4日作出[2015]鄂咸宁中民诉前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对和谐药业在惠生公司持有的实际出资额为500万元、持股比例为8.33%的股权进行了保全。
案件执行过程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拍卖,2015年9月8日,湖北新方向医药有限公司以346.11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1、被执行人和谐药业在惠生公司持有的实际出资额为500万元、持股比例为8.33%的股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湖北新方向医药有限公司所有。
2、解除对和谐药业在惠生公司原持有的实际出资额为500万元、持股比例为8.33%的股权的冻结。
惠生公司的本次股东变化对本公司的权益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与咸宁京汇药业有限公司、和谐药业共同投资设立惠生公司,建设年产1000吨维生素B6扩建项目。惠生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2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7.50%;和谐药业出资500万元、占8.33%;咸宁京汇出资250万元、占4.17%。买受人湖北新方向医药有限公司过户完成后,将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生公司8.33%的股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