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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畜牧业主产区信息年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1-12
四川千方百计保农民增产增收

畜牧业作为四川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保障农民增收中举足轻重。2005年,突发的动物疫情给四川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了严峻考验。全省畜牧工作以千方百计确保农民增收为重中之重,抓好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动物疫病防控、应用技术推广、产业化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四大工程,畜牧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出栏肉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分别达到8819.80万头、359.62万头、2494.63万只和11.71亿只,比“九五”末分别增长32.40%、55.46%、93.78%和58.03%;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951.08万吨、161.47万吨和58.33万吨,分别增长45.05%、48.26%和100.34%。1—9月,农民从事畜牧业现金收入为664.1元,占农业现金总收入的66.12%。

2005年以来,动物疫情形势严峻,直接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利益。面对挑战,四川省始终坚持把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快速反应,部署措施,力争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7月,全省部分地方发生猪链球菌病,引起了市场的波动。畜牧系统果断行动,在迅速确诊病因后,立即对存栏生猪开展了全面普查、消毒、免疫等预防性措施,对每一只病死猪都严格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通过30天的奋战,胜利扑灭疫情,防控攻坚战取得了全面的胜利。11月,国际和国内部分地区又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全省各级畜牧部门再次迅速地投入到禽流感防控战斗中。完善疫情应急机制,作好应急准备。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室共监测种禽场、水禽场、重点区域以及禽类屠宰加工企业样本1.8万个,均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同时,以水禽和重点区域饲养的家禽为重点,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免疫家禽14369万羽,存栏家禽免疫率达到 32.88%。全省继续保持了清净无疫,禽流感防控初战告捷。

与此同时,四川省继续深化30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加大重点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认真抓好“免疫质量年”活动。全省生猪和小家禽的死亡率始终控制在0.5%和8%以下,每年仅因减少畜禽死亡就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

全省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工程,保障出口和消费安全。省畜产品安全中心全年抽检畜产品610批次,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对全省饲料监督抽查1520批次,均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其他药品检测合格率为99.1%。

畜产品品质较低和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全省畜牧业发展的瓶颈,也是农民增产难增收的重要因素。2005年,四川省继续结合“畜牧业科技助农增收计划”,组织全省1.8万名科技人员进村入户,联系了18.5万户示范户。在110个县(区)开展优质肉猪等八大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和150项牧业新技术推广,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2005年,项目区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项目县户平增收300元以上,人平增收80元以上,其中18万户联系户人平增收 100元以上。

山东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

近年来,山东省把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及时摆到畜牧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规模饲养出(存)栏的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分别占出(存)栏总量的60%、100%、85%、25%和15%。发展各类饲养小区近2万个,比较规范的12000多个。全省肉鸡标准化饲养的比重占到70%,生猪达到50%以上。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1000多个,联系农户20多万户。

优化环境、凝聚力量,加大投入促发展。近年来,山东省各级畜牧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计划、土地、金融等部门的支持,从不同角度落实了一系列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省财政每年5000万元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中,有2000万元用于扶持畜牧龙头企业建设养殖基地,发展规模饲养;从2005年开始,每年拿出1000万元实施家畜良种补贴,主要用于补助养殖小区农户购买良种家畜;省财政还设立了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拿出440万元,用于畜牧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和养殖小区及养殖场的改造。不少市县也出台了鼓励扶持标准化饲养场和饲养小区的优惠政策。

规划引导、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促规范。山东省在转变畜牧生产方式、发展规模养殖的过程中,坚持边建设、边规范的原则,在注重增加数量的同时,采取规划、示范、引导、监管相结合的办法,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按照“规模养殖构建基地、基地建设支撑产业、产业聚集形成优势”的思路,把发展规模养殖、转变生产方式与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山东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4—2009)》进行了布局建设,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鲁西沿黄地区,重点发展了肉牛肉羊养殖小区,目前这一区域肉牛肉羊小区已占全省的60%以上,小区建设进一步夯实了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基础;在鲁中南地区,重点发展了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生猪规模养殖量占全省规模养殖的比重已达到55%;在胶东地区,重点发展了肉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这一地区肉禽养殖和出口量分别占到了全省的60%和80%;在胶济铁路沿线,重点发展了奶牛养殖小区,这一地区奶牛规模养殖数量占到全省的52%。

二是搞好引导示范。各级各有关部门面向不同畜禽品种和不同地区的发展需要,树立了莱西奶牛、临朐生猪、滕州肉鸡、阳信肉牛等一批典型县,济南佳宝、诸城得利斯、阳谷凤翔等一批典型企业,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畜禽规模养殖的发展。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各类畜禽饲养场建设标准11个、生产技术规程15个、防疫用药安全技术规范9个。《畜牧养殖小区建设规范》和《畜牧养殖小区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之中。为确保标准规范的实施,将成熟的畜禽养殖场区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搜集、整理、提升,推广应用到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建设管理之中,保证了畜禽规模养殖的扎实推进。

浙江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步伐

2005年,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工作会议精神,把推进畜禽养殖的适度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作为转变养殖方式的重点来抓,积极引导传统养殖向现代畜牧业方向发展,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内部结构,提升产业档次。一是加快畜牧示范小区建设。组织开展调研,及时总结推广成功运作模式和典型经验,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核心,加快养殖污染控制技术及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二是加快发展无公害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全省以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为抓手,积极创新标准实施模式,大力推行用药台账制度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2005年全省新建成120个无公害农(畜)产品基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40个,标准化生产规模达到牲畜39.7万头,家禽 642.6万羽。三是继续抓好“百乡万户畜牧业扶贫工程”,推动东西部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种畜禽管理,深入推进畜禽种苗工程建设。一是争取省政府修改发布《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新的《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二是突出抓好种畜禽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种畜禽场审验办法和评分规则等有关配套细则。针对管理工作存在的新旧办法衔接、管理体制等情况,全面修订了《浙江省畜禽品种审定办法》、《浙江省种畜禽场管理及畜禽种质鉴定规则》、《种畜禽场验收评分标准》、《浙江省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现场审验评分标准》,切实规范种畜禽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加强种畜禽质量和疫病监测,促进种猪育种水平和种猪质量的提高。三是切实加大畜禽品种资源保种选育和开发利用。全省仅省级财政就投入近1000万元,按照“突出重点、分级保护、分散开发”的原则,加大缙云麻鸭、仙居肉用鸡和绍鸭青壳系等品种的选育和开发,新建省级地方鸡品种基因库和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场,扶持金华猪、湖羊、浙东白鹅等6个繁育场建设,进一步扩大供种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是省政府“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积极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并确保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开展了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调查,汇总分析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基点数据。重点对萧山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总结治污模式,积极探索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场污染治理的有效途径。二是制定计划,明确职责与任务,落实措施。下达了首批108个(年出栏猪3000头以上和存栏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三是制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标准,明确治理要求、补助标准和项目的考核与督查,对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10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安排奖励资金1100多万元,加大治理力度。四是强化督查工作。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月报制度,不定期编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目前,治理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列入计划的10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投入资金5371万元,占计划投入治理资金6586万元的81.5%,已建和在建各种处理设施累计达到146处(套)。

宁夏退牧还草改善生态

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宁夏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按照“绿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总体思路,以草原围栏、禁牧封育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促进了草原生态明显改善、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草畜产业档次明显提升。

退牧还草项目与禁牧封育相结合,促进草原资源休养生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中部干旱带生态建设和草畜业发展的意见》,做出了全区草原全面禁牧的决策。从2003年5月1日起,长期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380万只羊全部实现了舍饲圈养,使3665万亩天然草原得到休养生息,2800万亩天然草原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草原退化和沙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退牧还草工程与禁牧封育政策相得益彰,初步实现了“绿起来”的生态目标。

退牧还草项目与草畜产业的培育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后续产业。把退牧还草项目与自治区实施的“10万贫困农户养羊工程”和“百万亩人工种草工程”相结合,解决禁牧后饲草料短缺、羊只饮水、圈棚建设、饲草料加工设备购置、种羊短缺等困难和问题。同时,将财政扶贫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倍增效应”。2004年宁夏多年生人工草地留床面积已突破600万亩,加上100多万亩的一年生人工草地,使人工草地占天然草原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苜蓿为主的多年生人工草地的增加,也带动了草产业和肉羊、肉牛及奶产业的稳步发展,使草畜转化及其产业链得到了扩展和延伸。

退牧还草项目与落实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相结合,建立草原管、建、用与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实行以户为主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草原畜牧业生产和经营机制的重大变革,也是保护和发展草原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宁夏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项目,促使草原承包责任制的落实与完善,在退牧还草项目的推动下,全区3240万亩天然草原承包到了户或联户,占应承包面积的 88.4%,把“谁承包、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可继承,一定50年不变”的草原承包政策落实到户,使广大农牧民吃上了“定心丸”。

退牧还草项目与科技培训、执法管理相结合,增强了项目的科技辐射功能。各项目县(市、区)把普及先进实用科学技术作为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环节来抓,连续两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冬季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每年组织300多名科技人员分赴各市县、乡村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真正让农民掌握技术、应用技术,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

以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为契机,推行草原“三项基本制度”,建立草原永续利用的长效机制。在盐池、海原、原州三县(区)的荒漠草原和干草原代表性地段建立不同放牧方式、放牧强度试验研究,为禁牧解除后,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划区轮牧制度和轮牧休牧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广东积极探索饲料和畜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广东省是我国饲料生产第一大省,有饲料加工企业500多家, 2004年饲料总产量1038万吨,约占全国1/9。广东也是我国畜牧业生产和贸易大省之一,2004年生猪饲养量5693万头,出栏3459万头;家禽饲养量13.4亿只、出栏9.9亿只;从湖南等省调入生猪 2000多万头,向香港调出生猪100多万头。近年来,广东省狠抓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上半年全国统检广东省饲料产品合格率为 93.02%,生猪尿液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出率为2.34%,近年来未发生畜产品中毒事件。

根据广东省的实际,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厅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制定并实施《广东省饲料及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药品专项整治计划》。

增加投入,健全饲料和畜产品监督监测体系。广东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省兽药和饲料监察所为中心,市饲料监察所或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基础的广东省饲料和畜产品监督监测体系。广东省畜牧主管部门利用农业部“饲料安全工程”项目的机遇,加强广东省兽药和饲料监察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使广东省兽药和饲料监察所成为全省饲料和畜产品安全检测的龙头和权威机构。同时,广东省也加大对市级检测机构的支持力度,从2004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统一购置瘦肉精快速检测试剂盒和莱克多巴胺速测试剂盒给有关市、县。

加强服务,促进企业提高安全自律意识。一是改革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的核发程序。广东省将以前由企业自配样品送检申请批准文号改为省饲料办先发批准文号,再由市级饲料办到企业抽产品并送检。这种核发批准文号的方式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提高了企业的质量和自律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饲料企业 HACCP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已有17家企业通过了认证。三是引导企业建立封闭式安全养殖模式。广东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运用新技术改变传统饲料和养殖产品生产模式,保障养殖产品安全。四是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名牌产品。近两年来,已有10个饲料产品、23个畜禽产品被省政府评为名牌产品。

统筹协调,探索产地和销地畜产品安全保障联动机制。 广东省是我国生猪主销区之一。农业部例行监测结果显示,广东省尤其是广州、深圳等地的问题生猪大多数来自于外省。近年来,广东省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本省畜产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外地生猪带来的畜产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广东省大胆探索,主动协调,初步形成了产地和销地畜产品安全供应保障机制的框架。主要做法,一是销地会同产地挑选安全畜禽生产基地并挂牌公布,销地加强对生产基地的安全监管,并向生猪商贩推介。二是设置专用标识,销区对有专用标识的畜禽及产品给予免检或少检的便利政策。三是加强屠宰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新疆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近年来,新疆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暴露出新疆动物防疫工作存在基础薄弱、体系不健全、体制不顺、机制不灵活等问题。为切实提高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新疆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2005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 2005年10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新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并于11月召开了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力推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

全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的要求和部署,本着“整合区级,精干地州级,加强县市级,充实乡镇级,强化村组级”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兽医管理体制。在自治区畜牧厅内设副厅级兽医局。各地州市、县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分别为县、科级),并增设兽医科(股),主要行使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组建省、地、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站,分别为县级、副县级、副科级,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公务员管理,依法承担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任务。自治区和地州设立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县(市)保留畜牧兽医站,分别为县级、副县级、副科级,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技术支撑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的牌子,为县动物卫生监督站的派出机构,其职能逐步由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向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及公益性技术服务转变,把经营性服务逐步推向社会。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对现有的区、地、县三级兽医工作机构进行整合。新设机构的编制、人员在畜牧系统内部调剂解决,总体上不增加编制。自治区兽医局增加少量编制,各地畜牧兽医局由当地本级调剂解决编制3—5人,县(市)调剂解决编制2—3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所需编制从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转换。虽然乡镇畜牧兽医站现有编制平均每站8人,但存在编制被其他行业单位挤占,被非专业人员占用以及站与站之间编制不平衡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在总体上不新增编制的前提下,一是通过改革分流非专业人员,吸收专业人员,二是清退挤占的编制,三是在地区(州、市)范围内调剂平衡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编制。

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功能,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动物防疫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改善硬件条件。

“十一五”期间,在已建基础上,新建49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150个乡(镇)级动物疫情监测点,新建及配套完善58个县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配套完善23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完善4个铁路检疫站,建设15个应急移动式检查消毒站。完成自治区动物疾病诊断与控制中心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建设和部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配齐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机构所需设备。建设自治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库,完善地、县两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为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必要的防疫工作器具。

广西坚决防堵境外疫情

加强免疫工作,确保边境地区所有家禽100%免疫,建立稳固的免疫隔离带。免疫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最根本的环节,百色、崇左、防城港等边境3市高度重视免疫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五包”责任制的要求,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工作由市、县、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逐级分片包干到村、屯、户(场),做到“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100%。同时,对存栏家禽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对水禽密集区、农村散养户、边境一线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凡发现未免、漏免、免疫期已过或新补栏的家禽,及时补免,确保逐户、逐禽免疫到位。在免疫管理上,实行禽流感免疫证明和疫苗配套供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免疫档案制度,对不免疫导致疫情发生的,病禽及同群禽扑杀一律不予补偿。

严格关闭边贸互市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鉴于越南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复杂性,早在2005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即发布通告,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关闭边贸互市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停止边境一线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特别是禁止鸟类的交易活动。何时启禁,要等待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通知,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恢复边贸互市点的禽类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

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杜绝走私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各边境市、县“打私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协调好海关、边防、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水产畜牧等部门,共同协作,加大监管和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边境地区宾馆、饭店、酒楼等用肉单位的监管,禁止这些单位购买、加工来历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加强对家禽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严惩走私动物、动物产品或非法经营境外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切实落实动物防疫“五户联防”制度。边境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村每相邻5户组成一个联防小组,选定其中1户作为中心户,负责牵头带动并联络其余4户的动物防疫工作,包村包户乡镇负责人与中心户和其余4户签订“五户联防”协议书,保证不从越南带进禽类等动物和动物产品;同时,做好自养家禽的免疫,做到每禽必免,并按规定定期消毒栏舍;联防小组内户与户之间应相互监督,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通过切实落实动物防疫“五户联防”制度,使边境地区真正做到群防群控。

加强出入边境人员和物品的检疫消毒和监管。一是加强口岸管理。二是在边境地区进入内地的主要公路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4小时轮流值班。

扎实把好非口岸通道。边境一线乡镇政府统一在非口岸通道、边民互市贸易点设置警示牌,并派民兵24小时在非口岸通道执勤、巡逻,日夜轮值,明确纪律责任,完善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各边境市、县(市、区)乡镇、村指定一名动物疫情报告人员,特别是村一级和规模养殖场,落实专人报告疫情。对可疑疫情立即报告,由市、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专家赶赴现场,进行诊断核实。

辽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体系

高致病性禽流感不仅是家禽养殖业的头号杀手,也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威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辽宁省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扑灭之后,立即着手防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长效机制的建立。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发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并制定《辽宁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办法》,这是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全省的《实施办法》已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完成调研和起草工作,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完善省政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这是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处置疫情的重要政策依据。三是修订《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方案》主要是各级业务部门的扑疫工作备忘录,要把《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和《预案》的政策性规定具体化,行业内的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掌握和使用。

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5年12月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省政府确立了动物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乡镇区域所建设和村防疫员队伍五大体系和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财政保证三项基本制度。全省的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

积极推进饲养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政府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把疫区6个月的禁养期作为推进饲养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机,出台了25条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在村外建设标准化饲养小区,逐步解决家禽散养、畜禽混养和小规模大群体的落后饲养方式。

河南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都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并根据亚洲Ⅰ型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情况,适时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完善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地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省、市、县三级分别以不少于500万元、不少于50万元、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储备了应急资金及免疫疫苗、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目前,全省共储备资金3197.4万元,储备高效消毒药860吨,生石灰等1.6万吨,储备诊断试剂23.2万羽,防护服3.9万套,消毒器械 6608台套。组建了应对突发疫情的专家组和预备队,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市、县两级都加强了应急队伍培训,一些市县还组织了应急演练。

完善组织指挥系统。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都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加强本级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处理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全国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启动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具体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防控工作。同时,全省以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络为载体,以统计数据为依据,以自然村为最小单位,连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研发了畜禽饲养地理分布暨重大动物疫情控制指挥调度系统。“系统”从实战出发,假设疫点及其3公里范围内的疫区、5公里范围内的受威胁区和10公里范围内的监管区,对区域内的畜禽品种、存栏数量、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加工企业、活畜禽交易市场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动态地反应,以期在遇到突发疫情发生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定位准确、快速反应、远程指挥、科学调度、果断处置。

完善预报预警系统。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疫情测报站的基础上,每个市、县又分别增加了5个和3个测报点,使全省的监测点数达到了2172个,扩大了监测覆盖面,提高了监测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分析评估疫情发生发展的趋势。

重庆突出重点抓监督

建立环环相扣的管理模式,以检促防、以监促检,突出抓好标识管理、着力抓好运输监督、重点抓好屠宰场监管、全面抓好市场监管、切实抓好行风整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突出抓好标识管理,环环相扣保障安全。对强制免疫实行免疫标识制度管理,一畜一(免疫)证、一户(群)禽(兔)一证,免疫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统一”,实行一畜一标一号一证一档。依据动物免疫证明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同时收回动物免疫证。产地检疫证、县境内肉品检疫证明按规定一猪一证,上市肉品必须“两章一证”齐全。为逐步改变禽类产品检疫薄弱问题,确保上市禽产品卫生质量,2005年11月,市政府决定对上市禽及禽类产品实行检疫标识管理。市农业局制定了禽类检疫标识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渝农发[2005)700号),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招标采购了5000万枚禽类检疫专用标识,启动了第一轮的禽类检疫标识管理。主城九区从11月20日开始、其他区县从12月1日开始对上市禽及禽类产品实行检疫标识管理,活禽实行“脚环”标记、白条禽实行“不干胶贴”标记。对凡是没有检疫标识的禽及禽类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为确保这项措施能长期坚持下去,市政府还将再一次投入专项资金,启动第二轮的禽类检疫标识管理,营造市民买禽主动看标识、商贩卖禽必须要有标识的市场氛围,形成市民、商贩良性互动。

着力抓好运输环节监督,阻断疫病传播渠道。海关和出入境检疫检验部门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坚决守好国门。市政府批准设立的101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机场、铁路、港口设立的检查站以及为控制动物重大疫病需要增设的临时检查站,“海、陆、空”三关其下,构筑防疫屏障,严格出入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入市境。

重点抓好屠场监管,确保入场动物健康、出场肉品安全。2005年,全市强化了以主城区定点屠场为重点的屠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屠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屠场的入场验证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疫关、消毒灭源关、无害化处理关。没有免疫耳标的一律不得入场,免疫耳标必须回收并定期销毁。严格屠场消毒,要求屠场圈舍、屠宰加工车间每天必须消毒一次,装运车辆装前卸后必须消毒,消毒药品应按规定比例配制并定期更换。要求屠场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到位,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对违反规定的屠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吊销《动物防疫合格证》。2005年,全市共检查屠宰场1378个次、加工厂(场)346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37起,确保了入场动物的卫生健康和出场肉品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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