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缩二脲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中删除。
二、废止《饲料级缩二脲》(NY/T935-2005)产品标准。
三、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于2010年5月1日前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82号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9-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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