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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损失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3-23  
2018年3月23日,商务部发布了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并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
该清单暂定包含7类、128个税项产品,按2017年统计,涉及美对华约30亿美元出口。第一部分共计120个税项,涉及美对华9.77亿美元出口,包括鲜水果、干果及坚果制品、葡萄酒、改性乙醇、花旗参、无缝钢管等产品,拟加征15%的关税。第二部分共计8个税项,涉及美对华19.92亿美元出口,包括猪肉及制品、回收铝等产品,拟加征25%的关税。
美方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关税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有关规定,制定了中止减让清单。如果中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成贸易补偿协议,中方将对第一部分产品行使中止减让权利;中方将在进一步评估美措施对中国的影响后实施第二部分清单。中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措施进行调整的权利,并将按照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履行必要程序。
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产品进口的做法,严重破坏以世贸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严重干扰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已遭到多个世贸组织成员的反对。中方也通过多层次、多渠道与美方进行了交涉,将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采取法律行动,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共同维护多边贸易规则的稳定和权威。
中美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合作是两国唯一正确的选择,希望双方从中美大局出发,相向而行,聚焦合作,管控分歧,共同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中方敦促美方尽快解决中方的关切,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双方的分歧,避免对中美合作大局造成损害。
商务部关于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及中方应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全面征税(即232措施),税率分别为25%和10%。美方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严重侵犯中方利益。
为切实维护我国利益,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拟中止对美国实施实质相等的减让和其他义务,即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美方232措施对我国造成的利益损失(产品清单附后)。如国内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商协会、企业和公民对美国232措施和我国拟实施的应对措施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邓君、李勰
电话:010-85093407、010-65198721
传真:010-65198497
电子邮箱:trb@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邮编: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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