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的供应是否充足、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2月1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畜牧系统积极沟通协调、保障畜牧企业生产稳定,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全力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
通知提出,各市县要全力保障肉蛋奶等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畜禽养殖企业维持正常生产,协助有意愿且积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的饲料、兽药、屠宰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各地要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为生活物资保障打下坚实基础;会同行业协会及时了解各地畜禽养殖、饲料、兽药、屠宰加工等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定复工复产企业制度标准,积极向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汇报反映;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将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人员隔离防护、交通通行证办理、产品进村入户等难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饲料、兽药产品及出栏活畜禽调运顺畅,价格稳定。
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通知明确,规范开展畜禽及其产品检疫,严禁层层加码和擅自停止检疫、出证,阻碍畜禽及其产品正常调入调出。强化屠宰企业监管,督促落实入场登记查验、检疫检验、瘦肉精和非洲猪瘟检测、车辆进出场消毒等工作要求。落实病死畜禽登记和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死畜禽进入饲料和食品链条。
各检查站要严格按照规定强化查证验物、监督检查和消毒灭源,一旦发现贩运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立即通报当地自然资源(林业)和公安部门。积极协同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压低畜禽收购价格、哄抬运输价格、垄断炒作原料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另外,要完善畜牧兽医领域各类企业(场、点)动物防疫、检疫检测、隔离消毒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控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人畜交叉传播。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畜牧兽医方面防控政策措施,推广标准化养殖、动物疫病净化、生物安全防控等先进实用技术,指导从业者抓好安全防护、积极发展生产,引导社会公众消除误解,确保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完善畜牧业稳产保供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各市县要及时调度掌握辖区畜禽存出栏量、市场价格、居民消费等信息,合理引导畜产品消费,及时发现各类疫情风险,及时果断科学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