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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拆迁、改造提速,未来咋办?十万、百万补助已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11-15
   又一个省份进一步明确了猪场升级或拆除的时间点。
    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七条整治措施。其中包括:
  1. 限时完成关闭拆除扫尾工作。各地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和可养区内未限时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户)。
  2. 全面完成生猪养殖场(户)改造升级。2014年福建省政府发布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六条措施提出,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规模养猪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此次《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加快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提前一年,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升级。
  3. 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福清、闽侯、南靖、尤溪、延平、新罗、永定、武平等八个生猪养殖重点县(市、区)和其他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区域,要进一步压减生猪养殖总量,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部调减到位。
  猪场拆迁已经在许多省份逐步推进,而今年年底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除了福建,还有黑龙江、辽宁、河南、山东、江苏、广东、贵州等地也要在今年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关闭或搬迁是一方面,如果要继续养猪,还有另一方面的关键词更值得关注,那就是——
  改造或升级
  未来要养猪,这种养殖方式必须get
  为了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关闭或搬迁猪场是进行调整的举措之一。然而,“粮猪安天下”,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所以,许多省份在相关规划中都提到了未来养猪的关键词——
  标准化规模养殖、绿色养殖
  绿色养殖,关键要处理好粪污
  根据《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猪生产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环境压力加大。这就需要养猪人在生猪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上多下功夫。
  猪粪怎么利用?一起来看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要求给出的建议:
  01种养结合 就地利用
  采取干清粪工艺,粪便堆积发酵还田或加工成有机肥出售。污水集中收集,进入氧化塘,处理后的肥水通过管道直接还田;或经沼气进行厌氧发酵,沼液进行生化处理或进入氧化塘、调节池,处理后的肥水灌溉还田。
  02集中处理 协作消纳
  粪便堆积发酵还田或加工成有机肥出售,粪污水集中收集加工处理,以沼气池厌氧发酵,沼气回收或沼气发电、沼液沼渣就近或异地消纳利用,建设田间储存池,通过沼液运输车、输送管道、浇灌设施等输送到协议消纳地,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如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沼液配送服务站)对沼液和有机肥统一处理,实现异地或就地资源化利用。
  03清洁回用无外排
  养殖场粪便污水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主要用于低等动物吞食,在分解大量废弃物的同时,也提供了动物蛋白饲料及大量优质有机肥,也可直接生产复合有机肥。污水经适当处理后主要用于场区内圈舍冲洗。
  绿色养殖、养好猪,
  能拿的补助更多了!
  一些养猪人盘算着,猪场改造升级或者扩大规模,肯定需要更多的资金,钱从哪来?对此,各级政府也在财政资金上予以支持。另外,由于生猪产业调整升级了,市场对“好猪”的需求量依然很大,绿色养殖的朋友不仅能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还能获得部分来自政府的补助。
  地方补助:
  湖北武汉:新增10000头,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加大对生猪产业绿色发展的扶持力度。
  具体来说:
  对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新增10000头由武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在武汉市辖区内规划新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对在武汉市周边300公里范围以内合作共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武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在武汉市辖区内创建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按照种植基地面积,每1000亩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武汉市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对年出栏10000头以下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提档升级和种养循环利用进行奖补。
  福建:存栏250~1500头猪场改造补助30~60万元
  福建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提出:
  2014-2018年,福建省级以上财政重点扶持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其中:对存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补助100~300万元;对存栏4000~5000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100万元;对存栏2500~4000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90万元;对存栏1500~2500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70万元。
  市县财政重点扶持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参照国家标准化项目改造标准,每个养殖场给予30~60万元补助。
  广东广州:定点供穗生猪,每头奖励15元
  广州市农业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对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指经广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认定,生产生猪供应广州的生猪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予以财政奖励补贴。
  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计的定点供穗生猪数量为依据,对直接进入屠宰场的生猪按每头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每年每个定点基地所获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用于定点基地生产经营。
  国家补助: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数据涉及生猪调出量、存栏量和出栏量,每个县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这个奖励会给符合条件并及时申报的猪场。
  比如,广西桂平上个月就对符合申报条件、拟按照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予以奖励的21个规模养猪场进行了公示,奖励金额在每个猪场6万至25万元不等,主要用于生猪猪舍改造、生猪良种引进等。
  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
  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在每个省份都有,补贴金额要看各省份的具体安排。一般是支持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扩建,包括节水设施、节料设备、清粪设施等改造,实施自动化环境控制等,建成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
  比如甘肃省对达到《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出栏肉鸡或存栏蛋鸡3万只以上、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合作社),单体补贴10万至25万元,予以重点扶持。
 
  未来养猪,一定要看懂国家规划。不同地区该怎么做?国家已经给“十三五”期间的生猪生产指明了方向。
  重点发展区: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
  约束发展区: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
  潜力增长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贵州
  适度发展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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